曹县磐石医院成为菏泽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定点医院
5月15日上午,菏泽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定点医院揭牌仪式举行,曹县磐石医院正式成为“菏泽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定点医院”。现场,菏泽市交警支队领导与曹县磐石医院党支部书记李利共同为菏泽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定点医院揭牌,随后一行参观了医院急救站。
为了更好配合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工作,医院成立了医院道路交通事故救助领导小组、道路交通事故救护小组和外联及后勤保障组,明确工作职责和处置流程,选派专人与交警部门对接。同时,在院区主要临床、医技科室设立了醒目的诊疗路标与指引标识,印发了救助基金宣传彩页等,并向广大干部职工宣传救助基金的有关政策,扩大宣传覆盖面,提高受众知晓度。
对于救助基金的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即由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垫付差额部分抢救费用;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的,垫付全部抢救费用;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垫付全部抢救费用。此外,救助基金管理机构一般垫付受害人自接受抢救之时起72小时内的抢救费用。特殊情况下如需垫付超过72小时的抢救费用,应由医疗机构提出书面理由,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根据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地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予以审核后,按照规定的程序予以拨付。
在今后的工作中,曹县磐石医院将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完善制度,优化流程,畅通绿色通道,加强业务人员的培训,规范诊疗,努力打造一支医疗水平高、应急能力强、专业技术精的医疗救援队伍,为广大道路交通事故伤员提供更加优 质规范专业的诊疗服务;同时积极配合交警部门工作,做好帮手、当好助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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